船山组织人员对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涉及问题开展调查
12月2日23时许,船山区接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遂宁市交办的群众来电来信举报案件,称船山区梓民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反映,河沙镇政府强拆该公司三元桥村4社生猪养殖场,该养殖场具备养殖用地批复和环评手续,政府强拆对该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接件后,船山区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
3日上午,船山区组织案件督办组、追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以及区府办、区畜牧局、河沙镇等单位有关人员来到河沙镇三元桥村,开展调查工作。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一片杂草中,一个关闭废弃的养殖场呈现在了眼前。
据了解,该养殖场自2015年开始养猪以来,群众一直反映强烈。在去年中央环保督察中,区政府责令河沙镇依法对该养殖场进行关闭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业主自行拆除该养殖场圈舍,同时积极主动与业主沟通,协商解决其反映的利益诉求。但该养殖场负责人由于对《遂宁市船山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奖补方案》不予认同,拒不执行拆除。河沙镇曾经组织力量对养殖场圈舍饲料投放槽内侧进行拆除,并未破坏其他设施,在确保不复养的前提下,尽全力做到拆除量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