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首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接受验收
11月18日,市委副秘书长、市依法治市办主任陈俊率验收检查组,深入我区多个乡镇、街道和机关,对首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区委副书记唐进平,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朝忠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保升乡、西宁乡、龙凤镇和南津路街道办,通过翻阅软件资料、查看活动阵地、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情况。据悉,在创建首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工作中,保升、龙凤、西宁等乡镇、街道通过创新制度机制,落实工作保障,打造了一批以基层法治示范村(社区)、调解文化大院等为主的法治工程,保障了法治建设的有序推进。检查组表示,船山各乡镇创建工作组织保障有力、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当天下午,检查组还到区民政局、文广局、食药局等单位,就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情况进行了验收。检查组认为,各机关单位做到了执法规范化、服务便民化、宣传普及化,有效提高了部门、社会、群众的法治理念。检查组希望,各机关单位要制定好年度学法规划,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围绕市情、区情,将各项法律法规灵活应用到各项工作中,不断夯实法治船山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