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全力做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2021年以来,区财政局认真履职尽责,统筹谋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全力做好财政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469.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88.08万元、省级资金4993万元、市级资金788.6万元。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同时,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02.96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全力做好政策支持保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四个不摘”等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小额贷款贴息、雨露计划、四项扶贫基金等政策保障。新建“两类户”(返贫风险户、边缘易致贫户)风险基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全力做好资金安全保障。根据上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对衔接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让衔接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衔接资金安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