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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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9月1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机构设置 …………………………………………………………………16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4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38
第四部分 *** …………………………………………………………………… 43
***1 …………………………………………………………………………………43
***2 …………………………………………………………………………………56
***3 ………………………………………………………………………………… 59
***4 …………………………………………………………………………………62
***5 ………………………………………………………………………………… 65
***6 ………………………………………………………………………………… 68
第五部分 附表 ……………………………………………………………………7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
二、收入总表 ……………………………………………………………………… 1
三、支出总表 …………………………………………………………………… 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其他突发性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指导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减排项目的实施。
4.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县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县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负责环境污染治理单位资格的审核,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权限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有关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县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回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辐射装置单位辐射安全和许可,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县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县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和环境信息网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重大科研和技术工程示范,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的学术交流、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和对外交流。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按年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东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水质情况在旺苍县党政网予以公开,并依法对白水镇等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整划定。积极做好“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推进县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每月对黄洋河进行一次巡查,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2)全面开展蓝天保卫行动。我局牵头起草并分别以县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公室和县委办名义印发了《旺苍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年)》(旺三大战役办〔2018〕14号)、《旺苍县2018年度蓝天保卫行动实施方案》(旺三大战役办〔2018〕16号)和《旺苍县打赢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攻坚战“30条措施”》(旺委办函〔2018〕103号)等文件、方案,深入实施蓝天保卫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重点整治工作。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2天,较去年上升5.7个百分点(综合3个站点计算)。
(3)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方案》(旺三大战役办〔2018〕15号),配合省地勘院等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等专项工作;全县医疗废物基本实现了集中转运处置;全县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全部转运到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关闭煤矿土壤污染现状,编制了《燕子乡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正在积极申报项目。
2.全面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5大类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2项,完成率60%(2018年底前应完成13项,已完成12项,完成率92.3%,未完成项为全市都涉及的“明晰部门职责”,要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方可推进);细化的54条措施中,已落实36条,落实率为66.7%。省环保督察共反馈我县环保问题108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06个,整改完成率为98.15%(2018年底前应完成106个,已完成106项,完成率100%)。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7个,完成率85%(2018年底前应完成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完成率100%)。
3.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督促落实环保党政同责
2018年,县委常委会会议5次研究环保工作、县政府常务会14次研究环保工作,县环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召开4次;县领导多次召开大气污染扬尘治理等专题会议及深入现场研究环保工作。
4.切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通过上报白水片区及金溪片区垃圾压缩站、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北部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池发电厂等减排项目,预计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428.66吨、削减比例为13.67%,氮氧化物1136.91吨、削减比例32.75%,氨氮25.16吨、削减比例为4.2%,化学需氧量251.6吨、削减比例为5.13%。
5.牵头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委办名义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旺委办函〔2018〕99号),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印发了《“十三五”旺苍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旺委办〔2018〕47号);牵头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我县2018年县域生态考核组织管理得分排名位列全省第八。截至目前,本年度向上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623万元。
6.严格危废和辐射监管监管工作
我局督促全县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二类以上汽修行业、产废企业全面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程序合法。重点加大对中医院、远达福利洗选厂等4家涉放射源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射线装置的监管,督促旺苍民生医院等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督促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指导相关单位完善核技术利用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和系统完善等工作。目前,暂未发现无证从事核技术利用相关活动行为。
7.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2018年,我局以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及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执法车辆220余车次、现场检查企业300余家次。根据检查情况,共立案48家,下达处罚决定52家,罚款124.22万元,限产停产1件,查封扣押2件,采取断电整治10起,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及环评服务工作
一是旺宁路环评手续,我局多次与省厅以及省环科院沟通协调,该项目前期因环评要件汉王山湿地自然保区生态专题论证未完成审批,导致无法送审环境影响报告,目前该项目已经由我局审批;二是积极协调成都产业承接项目落地相关手续,例如成都产业承接项目新型墙体材料、家具行业等落户我县;三是我局积极协调市局对生产皂角皂的项目进行选址;四是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2期从60万吨扩能到120万吨项目,我局积极与市环保局协调沟通,该项目目前产业政策需要县经信局核实,审批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以来,办结审批事项70余个,指导企业完成网站备案项目200余个,办结率100%。窗口各项行政审批无任何差错,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窗口各项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9.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帮扶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2018年,我局明确建立每周脱贫攻坚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各村帮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后勤保障。投入30500元添置冰箱、消毒柜等一批驻村帮扶后勤保障物资;向每个村委捐赠台式电脑1台,以扶贫日捐款活动为契机,组织职工向张华镇曙光村、张华镇凤凰村分别捐款10000元、5000元;投入15000万元作为3个非贫困村工作经费。三是提前产业规划。已与4个帮扶村提前进行2019年环境治理项目规划,计划在每个村实施20万元水土保持项目,提升当地农业生产生活环境。
(2)结合实际,细化推进驻村帮扶
米仓山镇大坝村帮扶情况:指导该村制定了54户巩固提升规划和1户脱贫帮扶计划,组织我局帮扶干部开展入户走访帮扶达600余人次。硬化了社道路1.2km,维护了四、十社公路,配合村两委加强了输电线路设施线路的维护管理,保障了群众生产生活用电。积极举办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工作,2018年开展“大坝农民夜校”培训24期。积极为民办实事,为两位大病患者向社会争取募捐4万元,为一位车祸患者捐1台轮椅,为两户困难家庭购买赠送价值2000余元的厨房设施,年终到村入户慰问55户贫困户、9户非贫困户,送去慰问品***份。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推动当地产业发展,大坝村成功实现与企业的联营,实现群众分红性收入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分红贫困户70元/人、非贫困户16元/人。下一步,计划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引种福建白茶,为大坝集体经济产业的后续发展奠定基础。2018年1月顺利通过省级交叉验收。
张华镇凤凰村帮扶情况:指导该村2018年26户脱贫户、2020年2户计划脱贫户制定了脱贫帮扶计划,组织我局帮扶干部走访达100余人次。完成8户异地搬迁、1户危旧房新建、10户危旧房改造。2019年计划带动群众86户386人,其中贫困户14户52人产业发展,解决20名老百姓就地务工;另已规划260亩白沙枇杷,又将计划带动群众124户435人,其中贫困户26户102人产业发展,解决40名老百姓就地务工;2018年分红贫困户34.4元/人、非贫困户10.1元/人。年终到村入户慰问49户贫困户、12户非贫困户,送去慰问品61份。2019年元旦顺利通过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张华镇曙光村帮扶情况:指导该村4户脱贫户制定了脱贫帮扶计划,组织我局帮扶干部开展入户走访达100余人次。完成异地搬迁2户、危房新建1户、危旧房改造1户。我局投资8万元新建了一口480立方人畜饮水池。经过多年的推进,实现了自来水人饮入户全村覆盖、电力设施农网全村覆盖、入户路硬化全村覆盖,人居环境取得了大大的改善。年终到村入户慰问24户贫困户、9户非贫困户,送去慰问品33份。大地曙光联合村发展特色产业沙梨60亩,曙光村2018年独立发展特色产业集体经济种植青花椒40亩,集体经济分红贫困户15元/人、非贫困户10元/人。
普济镇宝顶村帮扶情况:指导该村脱贫户32户制定了脱贫帮扶计划,组织我局帮扶干部开展入户走访400余人次。积极举办开展农民夜校培训工作,2018年开展“大坝农民夜校”培训24期。年初到村走访慰问32户贫困户,送去大米(32袋)菜籽油(32桶),年终到村入户慰问33户贫困户、9户非贫困户,送去慰问品42份。向32户贫困户每户发放了15只鸡苗,指导村上组织发展青花椒园60亩、红心果、核桃120亩,下一步计划发展200亩中药材菊花。
10.科学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018年,按时保质完成了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断面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等8类环境监测任务。经过有效环境监管和治理,我县环境质量整体平稳、有所提升,监测表明:2018年度旺苍县水、气、声环境质量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东河、厚坝河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2%,各项污染物浓度平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功能区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类别标准要求。
11.有序推进项目投资“大比武”工作
我局积极查找项目空间,努力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投资、项目入库等工作。
12.细化实施嘉陵江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已投入该项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了旺苍县柏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废水治理项目;已争取该项专项资金80万元,实施了东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投资该项专项资金250万元,启动檬子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
13.扎实实施砖瓦行业除尘改造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争取资金195万元用于燃煤锅炉淘汰、砖瓦行业整治、秸秆禁烧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砖瓦行业规范整治18家,淘汰落后产能6家。2家燃煤电厂和2家水泥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全县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14.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及超额完成非税收入任务
2018年以来,争取上级资金3039万元(其中,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623万元、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95万元、环保专项资金191万元、“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0万元);我局主要非税收入来源于环境行政处罚,年度目标任务为70万,截至目前,已征收91.15万元,完成率为130%。
15.紧绷安全生产弦
我局落实了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每月按时完成“党政同责”履职报告;做好了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及安全防范工作;策划了“环境安全月”活动方案,并顺利实施;制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表,并按计划完成监督检查;开展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顺利完成检查;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2018年重大危险源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查封了2家可能影响下游饮用水源安全的砂石厂。
16.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及防范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一是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6月28日,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嘉川镇人民政府在旺苍县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了重大环境风险应急能力。二是积极推进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48家重点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三是积极做好煤矿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已完成11家煤矿的备案工作。四是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巡查,以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2018年累计出动40余车次,70余人次,对煤矿进行了检查及巡查,提高了煤矿行业的环境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煤矿行业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17.及时化解环境信访
我局从解决环保投诉出发,认真开展维稳、综治及信访工作,2018年以来,共接到环境投诉81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43件,来信(含上级转办件)38件,对所有投诉件均在规定时间完成了调查处理,并及时给投诉人做出了相应的回复,所有环境投诉件投诉人对我局处理结果均感到满意,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冲突事件。
18.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度。完成白水镇等2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配合县委农工委、县城市执法局、县城乡建设住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19.全面推进生态体制改革
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并印发了《旺苍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旺苍县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已起草并印发了全县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圆满完成依法治县任务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二是强化依法执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及时处理好行政案件,限期办结。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了信访首办责任制、领导接访制,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环保热线开通,畅通了信访渠道。五是创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是推进依法治理。制定了本单位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意见和长远规划,细化责任、明确期限。建立健全了监督问责体系,定期和不定期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
21.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及禁毒工作
适时召开了全局扫黑除恶推进会,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旺苍县环境保护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旺苍县环境保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设立了扫黑除恶信访线索箱,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集中整治砂石行业、砖瓦行业乱象。以环境信访线索为主,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动,对散乱污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毒情形势和工作情况研判机制,加强了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促进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重点加强了监测实验室有毒有害药品的监督管理。
22.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严格按照政治生态建设年度任务,紧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速落实到位。以“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纪律整改要求及相关禁令,认真查摆“为官不为”、政治上的 “两面人”“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结合后进支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有序推进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重要工作。
23.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是配强保障建基础。落实400万元污普专项经费,共配备21名专兼职人员、122名普查员、17名普查指导员,全力保障我县污普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普及宣传造氛围。组织2次全县性动员培训专题会议,统一印制100副专项动员横幅悬挂于全县38个乡镇(街道),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等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宣传,营造污普工作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控制保质量。严格落实“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县污普办三级审核”制度,在入户调查的过程中就及时启动了各项质量控制措施。先后对293个污染源开展了现场核查、2次数据会审、3次查漏补缺,确保污普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全县共分普查小区397个,形成县级五大源清查底册共计1153家。已于2018年9月25日正式启动了全县入户调查工作,10月底,五大源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全面结束。经统计,我县共完成了工业源330家、农业源34家、集中式42家、移动源33家、生活源187个、行政村350个,共计976个源的入户调查数据采集工作。
本部门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473.6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减少51.26万元,收、支下降0.9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收入合计30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3.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支出合计29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万元,占22.15%;项目支出2275.41万元,占77.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73.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40.11万元,收、支增长2.5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人员调资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65.9万元,增长2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拨款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2万元,占0.2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59万元,占2.93%;医疗卫生(类)支出36.5万元,占1.25%;住房保障(类)支出62.56万元,占2.14%;节能环保(类)支出2711.07万元,占92.76%;其他(类)支出20万元,占0.6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922.74,完成预算9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85.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2.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失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74.7万元,完成预算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福利费、办公费和邮电费指标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7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组织活动经费和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环境监察与监测(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节能环保(类)环境监察与监测(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19.98万元,完成预算10.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保护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淘汰落后产能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支出决算为198.26万元,完成预算33.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 支出决算为256.44万元,完成预算52.39%,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3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编制重点小支流污染防治方案省级专项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 支出决算为1605.09万元,完成预算53.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物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 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5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测工作经费结转下年;节能环保(类)污染物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35.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阳镇污水处理站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结转下年。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8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6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万元,占43.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1万元,占56.52%。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预算数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9.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预算数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9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上级联合执法、环境监测、交流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接待。其中:环保督察支出 0.38万元,上级联合执法2.6万元、环境监测2万元、交流工作2.69万元、污染源普查1.4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陪同上级检查、协调上级联合执法、环境跨境监测、交流学习、污染源普查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旺苍县环境保护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开展了党组织活动经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保护项目、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编制了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范,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二是部门支出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的需要,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部门支出绩效达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监察”“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等1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6万元,执行数为5.5961万元,完成预算的52.99%。2018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政治生态建设年度任务,紧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速落实到位。以“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纪律整改要求及相关禁令,认真查摆“为官不为”、政治上的 “两面人”“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结合后进支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有序推进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重要工作。通过项目实施,机关形象得到了改善,党员干部能力、素质和凝聚力得到了增强,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核心堡垒作用。
生态保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36万元,执行数为1148.98万元,完成预算的62.58%。通过项目实施,一是确保全县主要流域断面水质稳定达到II类标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II类及以上标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III类及以上标准;二是确保全县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年度任务,进一步摸清全县污染物排放现状。
环境监测(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44万元,执行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94.57%。2018年,我局完成了空气质量监测、地表水断面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等8类环境监测任务。经过有效环境监管和治理,我县环境质量整体平稳、有所提升,监测表明:2018年度旺苍县水、气、声环境质量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东河、厚坝河主要河流水质相对稳定,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水域环境功能的要求;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标准;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6.2%,各项污染物浓度平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城市噪声基本得到控制,功能区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类别标准要求。通过项目实施,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数据指标和为改善环境质量制定各项政策、方案提供了技术保障。
环境执法监察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以来,我局以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及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执法车辆220余车次、现场检查企业300余家次。根据检查情况,共立案48家,下达处罚决定52家,罚款124.22万元,限产停产1件,查封扣押2件,采取断电整治10起,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全年无环境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环境安全事件发生。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以来,我局督促全县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二类以上汽修行业、产废企业全面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我局备案,危险废物转移程序合法。重点加大对中医院、远达福利洗选厂等4家涉放射源单位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射线装置的监管,督促旺苍民生医院等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督促旺苍县英萃镇中心卫生院延续《辐射安全许可证》,指导相关单位完善核技术利用管理制度、规范档案资料和系统完善等工作。目前,暂未发现无证从事核技术利用相关活动行为。通过项目实施,确保全年无相关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2018 年度)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旺苍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1。)
本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了党组织活动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保护项目、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的绩效评价。(《党组织活动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2,《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保护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3,《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4,《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5,《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6。)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2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36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减少,退休1人;二是帮扶全脱产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划入乡镇。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采购仪器设备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单位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指单位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审评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16.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指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单位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单位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22.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单位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23.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单位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24.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旺苍县环境保护局为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机关单位,下设内设股室7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污染防治股(核与辐射安全管理股)、总量减排股(科技标准与监测股)、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环境影响评价股)、财务股(项目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直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直属事业单位1个:旺苍县环境监测站。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三)人员概况
1.旺苍县环境保护局:核有行政编制12名(含工勤编1名)。实有在编人员11名。
2.旺苍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核有参公事业编制20名(其中:参公事业人员17名、工勤人员3名)。实有在编人员18名。
3.旺苍县环境监测站:核有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编人员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1人(工程师4名、助理工程师17名)、事业管理人员6人、事业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0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3.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2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万元,占22.15%;项目支出2275.41万元,占77.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1)切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通过上报白水片区及金溪片区垃圾压缩站、四川匡山水泥有限公司、四川北部电力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池发电厂等减排项目,预计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428.66吨、削减比例为13.67%,氮氧化物1136.91吨、削减比例32.75%,氨氮25.16吨、削减比例为4.2%,化学需氧量251.6吨、削减比例为5.13%。
(2)牵头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委办名义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旺委办函〔2018〕99号),成立了专项工作机构,印发了《“十三五”旺苍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旺委办〔2018〕47号);牵头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我县2018年县域生态考核组织管理得分排名位列全省第八。2018年度,向上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623万元。
(3)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a.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按年度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东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水质情况在旺苍县党政网予以公开,并依法对白水镇等2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调整划定。积极做好“河(湖)长制”年度工作,推进县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每月对黄洋河进行一次巡查,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召开“河(湖)长制”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b.全面开展蓝天保卫行动。我局牵头起草并分别以县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公室和县委办名义印发了《旺苍县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8—2020年)》(旺三大战役办〔2018〕14号)、《旺苍县2018年度蓝天保卫行动实施方案》(旺三大战役办〔2018〕16号)和《旺苍县打赢2018—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攻坚战“30条措施”》(旺委办函〔2018〕103号)等文件、方案,深入实施蓝天保卫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工业污染、机动车污染等重点整治工作。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12天,较去年上升5.7个百分点(综合3个站点计算)。
c.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牵头起草并以县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旺苍县工作方案2018年度实施方案》(旺三大战役办〔2018〕15号),配合省地勘院等第三方机构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样、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等专项工作;全县医疗废物基本实现了集中转运处置;全县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全部转运到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关闭煤矿土壤污染现状,编制了《燕子乡遗留场地及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议书》,正在积极申报项目。
(4)狠抓环境监管执法
2018年以,我局以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及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余人次、执法车辆220余车次、现场检查企业300余家次。根据检查情况,共立案48家,下达处罚决定52家,罚款124.22万元,限产停产1件,查封扣押2件,采取断电整治10起,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杜绝了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5)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及环评服务工作
一是旺宁路环评手续,我局多次与省厅以及省环科院沟通协调,该项目前期因环评要件汉王山湿地自然保区生态专题论证未完成审批,导致无法送审环境影响报告,目前该项目已经由我局审批;二是积极协调成都产业承接项目落地相关手续,例如成都产业承接项目新型墙体材料、家具行业等落户我县;三是我局积极协调市局对生产皂角皂的项目进行选址;四是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2期从60万吨扩能到120万吨项目,我局积极与市环保局协调沟通,该项目目前产业政策需要县经信局核实,审批权限在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办结审批事项70余个,指导企业完成网站备案项目200余个,办结率100%。窗口各项行政审批无任何差错,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窗口各项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6)细化实施嘉陵江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已投入该项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了旺苍县柏林畜禽发展有限公司畜禽养殖废水治理项目;已争取该项专项资金80万元,实施了东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编制水污染防治规划,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投资该项专项资金250万元,启动檬子乡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目前正在进行前期手续。
(7)扎实实施砖瓦行业除尘改造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争取资金195万元用于燃煤锅炉淘汰、砖瓦行业整治、秸秆禁烧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砖瓦行业规范整治18家,淘汰落后产能6家。2家燃煤电厂和2家水泥企业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全县重点工业企业达标率达到100%。
(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紧绷安全生产弦。我局落实了关于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每月按时完成“党政同责”履职报告;做好了节假日、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安全检查及安全防范工作;策划了“环境安全月”活动方案,并顺利实施;制定了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表,并按计划完成监督检查;开展了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顺利完成检查;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2018年重大危险源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查封了2家可能影响下游饮用水源安全的砂石厂。二是扎实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6月28日,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嘉川镇人民政府在旺苍县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开展了重大危险源暨环境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了重大环境风险应急能力。三是积极推进重点环境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2018年度,已完成48家重点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四是积极做好煤矿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已完成11家煤矿的备案工作。五是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巡查,以双随机检查、日常巡查等方式,2018年累计出动40余车次,70余人次,对煤矿进行了检查及巡查,提高了煤矿行业的环境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了煤矿行业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四是及时化解环境信访。我局从解决环保投诉出发,认真开展维稳、综治及信访工作,2018年以来,共接到环境投诉81件,其中12369电话投诉43件,来信(含上级转办件)38件,对所有投诉件均在规定时间完成了调查处理,并及时给投诉人做出了相应的回复,所有环境投诉件投诉人对我局处理结果均感到满意,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冲突事件。
(9)全面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截至2018年底,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我县5大类20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12项,完成率60%(2018年底前应完成13项,已完成12项,完成率92.3%,未完成项为全市都涉及的“明晰部门职责”,要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方可推进);细化的54条措施中,已落实36条,落实率为66.7%。省环保督察共反馈我县环保问题108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06个,整改完成率为98.15%(2018年底前应完成106个,已完成106项,完成率100%)。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涉及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7个,完成率85%(2018年底前应完成17个,已完成整改17个,完成率100%)。
(10)扎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相关工作
我局除了“门前五包”环境治理,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该项工作的领导力度。完成白水镇等2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配合县委农工委、县城乡建设住房局、县城市执法局等部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11)全面完成依法治县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二是强化依法执政。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了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及时处理好行政案件,限期办结。四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了信访首办责任制、领导接访制,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环保热线开通,畅通了信访渠道。五是创建基层法治建设示范。以“作风纪律深化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了学法用法示范机关、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六是推进依法治理。制定了本单位依法治县工作安排意见和长远规划,细化责任、明确期限。建立健全了监督问责体系,定期和不定期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加强了内部监督管理。
(12)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及禁毒工作
适时召开了全局扫黑除恶推进会,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旺苍县环境保护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旺苍县环境保护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设立了扫黑除恶信访线索箱,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集中整治砂石行业、砖瓦行业乱象。以环境信访线索为主,定期召开研判会议,加强与政法部门的联动,对散乱污等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成立了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毒情形势和工作情况研判机制,加强了禁毒专题宣传教育,促进禁毒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重点加强了监测实验室有毒有害药品的监督管理。
(13)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严格按照政治生态建设年度任务,紧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速落实到位。以“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纪律整改要求及相关禁令,认真查摆“为官不为”、政治上的 “两面人”“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结合后进支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有序推进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重要工作。
2.部门预算报送及编制
(1)报送时效:按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的时间及时报送。
(2)编制质量:部门预算编制完整、准确、基础信息和科目使用准确;预算编制规范,项目名称、绩效指标、项目内容说明等合符规范。
(3)支出控制:一是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款项,二是基本支出基本达到按月均衡;三是“三公”经费严格按照不超去年标准进行限制和压缩。
(4)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正常,未有预警情况发生。
3.预算执行进度及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没有调整预算项目。
(2)预算执行平衡: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人员支出部分按时间进度执行,年终未出现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
(3)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按时报送部门决算;帐表一致;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审核无错误。
(4)预算收支:本年收入数为301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22.74,完成预算97%。
(二)专项预算管理
1.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财政要求严格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我局2018年度部门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规范、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分配科学、及时,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2.项目绩效评价:2018年度部门支出收支平衡,完成了本部门的各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的需要,年终无政策规定外的硬缺口。部门支出绩效达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我局开展了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和5个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在局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绩效工作开展较好。
(二)存在问题: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三)改进建议: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2
2018年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党组织活动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0.56万元,2018年2月22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旺财预〔2018〕4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党组织活动(含纪检监察工作经费)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5 | ||
总分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严格按照政治生态建设年度任务,紧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快速落实到位。以“作风纪律深化年”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作风纪律整改要求及相关禁令,认真查摆“为官不为”、政治上的 “两面人”“四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结合后进支部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同时,有序推进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等重要工作。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0.56万元,实际到位10.56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5.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宣传费1.57万元、办公费1.18万元,帮扶工作2.85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0.5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3
2018年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保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生态保护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836万元,2018年2月22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旺财预〔2018〕4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生态保护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5 | ||
总分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018年,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此项目有利于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836万元,实际到位1836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044.5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383万元、环卫局垃圾处置286.65万元,水土保持2.52万元、污染源普查30.3万元、嘉川红旗村污水管网建设15万元、米仓山污水处理在线安装23.92万元及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303.1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83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4
2018年环境执法监察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环境执法监察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万元,2018年2月22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旺财预〔2018〕4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环境执法监察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4.8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8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8 | ||
总分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各类环境矛盾纠纷,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执法保障。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万元,实际到位1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万元,资金主要监察执法人员差旅费1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5
2018年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15.44万元,2018年2月22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旺财预〔2018〕4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5 | ||
总分 | 98 |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为重点,以落实深化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为抓手,以地表水、饮用水、空气质量、噪声监测为基础,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
实施该项目对工业污染的防治效果以及城乡环境质量等予以真实且准确地反映,为政府环境与发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环境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监督与服务。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预算15.44万元,实际到位15.4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14.6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监测工作的差旅费102217.50元、办公费43791.70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对全县水、气、声例行监测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5.4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6
2018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年初预算申报该项目4万元,2018年2月22日旺苍县财政局下达《关于批复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旺财预〔2018〕4号),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良好,自评得分98分。应用结果反馈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确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4 | ||
(3分) | 执行规范 | 3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
完成时效 | 5 | 5 | ||
完成成本 | 5 | 4.5 | ||
(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6 |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6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7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6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7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9.5 | ||
总分 | 98 |
1.项目决策情况
全面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核与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该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且合理。
2.项目管理情况
2018年该项目资金预算4万元,实际到位4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4万元,资金主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差旅费2.53万元及办公费支出1.47万元。资金支付按范围、标准及进度支付,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3.项目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党组织活动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在对定性指标的评议上,由于采取自评的问卷形式,且评价内容较宏观,所以部分参与的人员不能客观地对本部门的绩效进行评价。
四、相关措施建议
明年,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将根据定性指标的内容,设置一些具体明细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以使定性指标的评议更客观、更具参考值。
第五部分 附表
***:旺苍县环保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