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子玉巡视秦皇岛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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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6日发表
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海港区环境监察大队结合 2013 年的 “ 三查 ” 行动,和省环监局《关于完善后督察工作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现场监管月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组织人员对 8 家限期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开展后督查工作,对沿河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涉水企业、危害群众健康及信访投诉热点等突出问题做好后督察工作,对超过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坚决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辖区环境安全。截至目前,共现场监督检查企业 62 家次, 8 家限期整改企业均按要求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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