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物价局关于召开邢台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有关规定,邢台市物价局拟定召开邢台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50人,由消费者、经营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组成。
1、消费者30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报名条件:(一)具有邢台市户口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听证会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街道居委会或单位证明)于5月10日17:00前到邢台市物价局报名。报名地点:邢台市泉北西大街999号邢台市物价局610房间;联系人:王燕玲;联系电话:0319-2601916,传真电话:0319-2135837。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到5月10日。如果报名人员不足由市物价局委托我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6名,为邢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代表。
3、其他利益相关方5名,由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4、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7名,由市物价局邀请。
二、听证会设旁听人若干名。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参照消费者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三、新闻媒体1-2名,由价格主管部门邀请。
特此公告。
邢台市物价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