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本网讯(特约记者 陶莉)4月18日,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有关工作报告,进行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红、张利学、师新宁、姚小强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领导梁文辉、王立文、周新军及政府办、教育局、财政局、区政府残工委负责人,部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听取审议了全区推进“名校+”工程、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专项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调研报告。
表决通过《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修订稿)》和《西安市长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暂行规定》。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3人、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3人、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1人,区法院工作人员2人,免职6人。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会议要求:要善于发挥残工委的牵总作用,强化残工委组成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服务等各项工作。要强化舆论引导,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残疾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都尊重残疾人、关爱残疾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自食其力的浓厚舆论氛围。要牢牢扭住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狠抓整改、按期销号。
就推进“名校+”工程、加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把当前影响长安教育均衡发展的症结进一步找准摸清,为切实推进“名校+”工程、深度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供需矛盾把脉开方。二是要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听群众呼声,牢牢扭住城区中小学校布点、城改回迁户子女就学、优质师资帮扶共享等突出问题,听民声、察民意、解民难。三是要切实加强“名校+”教育联合体建设,扎实推进名校与“+校”跨区域结对合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教育改革,特别是要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考核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以改革提质效,以改革促发展。
要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已经立项的抓紧建设,已经建成的抓紧运行,已有基础的对标先进向名校努力,已经建成名校的要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动态考核,把名师名校名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好。
就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要求:要不断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做到“应备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法制委员会及相关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加强审查能力建设,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做到备得及时、审得准确。要重视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工作的问题短板,认真总结提高,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就定期听取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等情况,重大事项、大额资产的管理处置要报请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批准,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财经委员会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调查研究,持续传导监督工作压力,确保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依法规范、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新任职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理念,为民掌权、依法用权。要加强理论学习,尽快适应角色,在新的岗位上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取得新成绩。“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要不断树立法制思维和人大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涉及机构改革的政府部门负责同志,要尽快理顺管理职能,加快新老业务衔接。
要始终坚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兢兢业业履职,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