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委第三轮巡察向有关单位反馈情况要求整改
本网讯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9日至5月9日,三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科技局、老干局、粮食局、安监局、司法局、工商联、卫计局、红十字会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2018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
对巡察中发现的单位及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察组已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分别移交区纪委、被巡察单位等部门处理。
科技局党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党组履职尽责意识不强;三是党的思想建设不扎实;四是党的组织建设不强;五是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六是监督责任履行不力。七是反“新四风”工作成效不明显;八是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老干局党总支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的领导核心意识弱化;二是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三是党的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四是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五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六是压力传导主动性不强;七是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健全。
粮食局党委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二是党委履职尽责意识不强;三是领导班子战斗力发挥不充分;四是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五是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六是党的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七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八是监督作用发挥不力;九是存在"新四风"现象;十是财务报销制度落实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
安监局党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到位;二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四是思想建设力度不够;五是组织建设标准不高;六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党内监督乏力,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七是从严治党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八是公车、财务等方面管理不规范。
司法局党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不到位;二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扎实;四是思想建设重视不够;五是组织建设不强;六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党内监督乏力,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七是从严治党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八是公车、财务等方面管理不规范。
工商联党组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不到位;二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是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四是思想建设薄弱;五是组织建设标准不高;六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扎实,党内监督乏力,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七是财务管理不规范。
卫计局党委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局党委领导作用弱化,部分基层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党组织;二是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少,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三是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四是没有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五是“三会一课”、固定学习日落实不扎实;六是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党费收缴不规范;七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递减,违纪案件时有发生;八是“文山会海”问题、新四风现象依然存在;九是基层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
红十字会党支部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不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二是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三是思想政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组织建设不规范,没有按时组织换届;四是制度建设落实不严格,会议记录不规范;五是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不足,落实不到位;六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扎实。
区委巡察组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等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