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本网讯(特约记者/师展)2月10日下午,长安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福林,副主任李红、张利学、师新宁、姚小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刘文涛,区监察委员会主任王卫民,区法院院长周新军,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以及区人大有关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肖健等同志任职的提请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的审查报告;拟任职人员进行了表态发言;会议以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任职决定,任命肖健、富润国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晁兴运、王乃学、贾炜、贾建卫、郭良、王俊英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王福林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
王福林希望,新任职的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务实担当、清正廉洁,切实强化法制思维,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新的岗位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构建由党统一领导的反腐工作机构和国家监察体系,为长安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