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工作
本网讯(记者 师楠)7月11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听取区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法》在全区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安排部署执法检查工作任务。区领导兰竹英、温德厚、李国栋、汤勇军、智王萌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各委办主任、副主任,区法院、司法局及滦镇、东大、五星、子午等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节法》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从7月2日起至11月下旬结束,共分为准备、自查、检查调研、汇总情况、审议、制作审议意见书、研究处理等七个阶段,对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解决该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提升人民调解质量。
就扎实有效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兰竹英提出三点具体意见。一是要统一认识,认真开展《人民调解法》执法检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法》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规范人民调解活动,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将开展执法检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开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执法检查组及相关部门要认真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人民调解法》的具体内容和有关知识,有的放矢开展检查和自查,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人民调解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深刻梳理分析突出问题,有效整改,提高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三是要统筹协调,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各项目标任务。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兼顾,强化协作,攻坚克难,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为执法检查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执法检查组要明确分工、通力配合,高质量撰写执法检查报告,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下阶段审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汤勇军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上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切实做好自查、迎检各项工作;同时,要虚心接受执法检查组的监督检查,扎实整改、狠抓落实,真正将执法检查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确保《人民调解法》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编审 何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