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招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活动
本网讯 为加强社会监督,区医保局拟向社会公开聘请10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义务监督我区医疗保障服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这是区医保局响应上级工作建立依靠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医保基金的工作机制,可以与行政监督形成优势互补,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有效威慑和精准打击。
聘请的社会监督员聘任时间为2年,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和各个学历层次。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督定点医药机构或者公民管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况(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二是参与区医保局组织或自行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明察暗访等工作,并向医保部门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三是收集和反映社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医保基金监督员还会受邀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心参与公益事业。
2.了解医疗保障政策,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3.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基金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
二、聘任程序
1. 报名。即日起(2019年 5 月16日)至2019年 5 月22日,申请人将《报名表》(见附表)发送至caylbz@126.com邮箱,或直接送至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遴选。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聘任人选。
3.公示。公示拟聘任名单。
4.聘任。集中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书。
5.培训。由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对社会监督员进行医疗保障政策集中培训。
举报奖励参照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
联系方式:长安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85280069。
地址:长安区行政大楼西605室。
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