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粮食局关于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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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5日发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强化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效能建设,确保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取得实效,根据《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长安区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2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决定自2018年元月15日起启用"西安市长安区粮食局行政审批专用章"。此专用章限在我单位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行政审批工作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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