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提供虚假购房资料人员购房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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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近期,我局在购房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人员提供虚假完税证明资料,骗取购房资格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房地产调控精神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要求,严厉打击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我局对提供虚假购房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人员,取消其在我市的购房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我局再次提醒广大购房人,在购房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实提供购房申报资料。
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购房人:高*杰 身份证号:610523********2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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