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划分纪律审查协作区
为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需要,不断深化"三转",使派驻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及时胜任本职工作。长安区纪委将全区22个街道和59个相关职能部门划分为三个纪律审查协作区。
每个协作区由一名纪委常委负责,一个纪检监察室和两个派驻纪检组牵头,负责联系若干个街道和部门的纪律审查工作。此外,每个协作区由分管常委负责协调本协作区内的纪律审查工作,确定问题线索主办室(组)。主办室(组)按照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对违反党政纪的人员进行立案审查,涉嫌违法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派出纪工委负责本单位及所管辖村组的纪律审查工作。根据协作区内问题线索的复杂程度,安排相应人员及时快速地初核审查,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实现资源优化整合,有效提高问题线索的核实(审查)效率,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通过在问题线索处置中"以干带学"学习,使新任纪检监察同志尽快适应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