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我局组织深入景区进行安全检查
本网讯(通讯员 卫红) 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全面做好旅游市场秩序、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做好对旅游接待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
责任单位:区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局、质监长安分局、区安监局、公安长安分局、有关街办
工作重点:旅游秩序整顿工作措施要落实到位,落实假日期间游客信息预报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通信联络方式,落实旅游投诉体系。景区各项标志牌(导游、导示、警示)是否规范到位。区旅游民宗局要加强对景区的流量监控,当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要果断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旅游企业,特别是饭店、宾馆、重要旅游娱乐场所的锅炉、压力管道、煤气管道、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及消防设施完好状况;滑雪、攀岩、探险、射击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旅游项目设施的安全状况;旅游景区点的索道、吊桥、游艺机等设施的情况。旅游林区和娱乐场所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以及安全人员的配备;游泳池的水位标志、救生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配备是否规范到位,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二是要做好旅游服务单位的安保工作检查。
责任单位:公安长安分局、有关街办
重点查处易发多发重点区域的围追兜售行为,加强对游客集散地旅游治安环境治理力度,景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安保工作预案的落实。
三是要做好交通安全保障。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公安长安分局、有关街办
工作重点: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要注意维护良好的旅游客运秩序。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疲劳驾驶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对容易发生旅游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牌,确保旅游行车安全。重点做好翠华山、沣峪、东大旅游专线车运营的监督。检查落实旅游治安和旅游安全事项。
四是要做好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医疗救护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公安长安分局、有关街办
工作重点:公安部门和卫生部门要督促各景区(点)、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特别注意用电用气安全,景区点、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医疗救护工作及执行食品卫生法规的状况,加强供水安全和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求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周密计划,合理安排,全面做好准备,确保安全工作不出疏漏。检查景区的医务室设立,120紧急救护组织体系的落实。餐饮卫生的检查,游区公共环境卫生及操作间卫生、生熟食物分放,蚊蝇鼠类的防治,餐具消毒以及游泳的水质质量的检查,对不达标的餐饮饭店,坚决予以整顿或关闭。
五是要切实维护节日期间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责任单位:公安长安分局、有关街办
工作重点:公安部门要利用春节之前这段时间,针对易发和盗窃、抢劫、诈骗等破坏社会治安和旅游秩序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防止和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人民反邪教识别能力,防范邪教组织利用春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春节前,要从管理制度、治安巡查、周边环境等各方面进行综合治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是维护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假日乱涨价行为。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有关街办
工作重点:加强对假日期间景区点门票以及其它旅游单位的价格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节日期间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大力查处不明码标价,蒙蔽游客行为,查处不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或不提前向社会公布即随意提价的行为。
七是要切实做好假日期间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责任单位:各主办单位、有关街办
在春节假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及其他公众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要求主办单位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或审批。
(二)努力为游客创造良好的出行条件。
一是要确保春节假日期间道路通畅。交通、市政部门对施工的路段,节前能完工的要争取完工,不能完工的要暂时停工,并安排足够的人力专门进行疏导。公安部门要安排足够的警力,加强交警巡查,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确保施工路段及通往景区的主要道路畅通。
二是要切实加强景区点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假日期间旅游车辆将大量增加,对停车场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是一大考验。各有关旅游接待单位要提前做好对停车场地增容扩建工作,同时努力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务质量,最大程度地为游客提供停车便利。
三是旅游部门要公布咨询、投诉电话,为游客及时提供旅游信息和咨询服务,方便游客出游。
四是区电视台及时播放各大景点接待量、天气情况等。
(三)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顿,提供优质旅游服务。
各有关部门要以迎接春节旅游假日为契机,掀起旅游市场秩序整顿工作高潮,我区整顿的重点是景区内乱搭棚、乱建设、测字、算卦等封建迷信活动,针对此项工作,重点景区重点整顿。努力创良好的市场环境,提高我区旅游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