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一、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现状 目前,我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融合发展的混合所有制企业2户,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802万元,集体资产股份额700万元,非公有资产股份额198万元,分别占混合所有制企业资产总额的10.2%,71%,19.8 %。 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员工持股、形成所有者和劳动者共同体的企业1户,其中所有者股份额102万元,员工股份额98万元,分别占这类企业资产总额的51%和49%。 混合所有制企业涉及到的行业领域为装备制造、房地产开发,服装3个行业领域。 二、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思想上不够重视。在国有资本退出一般竞争行业、国家大力支持非公有制发展形势下,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我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基本实业被民间资本并购买断的简单形式,改制模式比较单一,整合公有资本再投入不足。 2、混合所有制经济份额很小。由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的简单退出,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十分不足,数量很小。混合所有制企业仅占全区企业总数不足0.01%。 三、今后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策》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理顺思路、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认真谋划好“十三五”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努力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不断提升区域经济发展的总量和质量。 今后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如下: 1、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直面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滞后的突出问题;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共同投资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开创我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2、出台政策措施。把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极快发展的政策、舆论和投资环境,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建议对当年新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审计确认,按期投资额的2%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改扩建项目,经审计确认,给予投资额3%的财政资金奖励、、、、。多措并举,合理推进,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3、优化投资环境机制。没有投资就没有产出。要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建立长期有效的投资运营机制,增强保值增值能力,提高资本运营效率。认真贯彻落实“公平准入、平等待遇”的投资政策,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一切领域,允许非公有自资本通过参股、控股等形式进入垄断行业,积极推进各种所有制多元化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提高。 4、扩大招商引资。建立高效务实的招商引资机制,积极吸纳大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项目入区。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区域闲置生产要素作价入股;扩大国有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实行土地、场地竞价入股,发展形式多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资产增值和提高效益。 5、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度,对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审批部门原则上都要在财务中心“窗口”,实行“一次告知、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不得擅自增加审批环节。重点抓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投资主管部门改革,为企业登记注册和投资核准提供便捷服务。 6、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公布投资投诉举报电话、传真信箱和网络邮箱等,及时收集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投资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对影响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例,要在自媒体上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建立签约项目***服务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千方百计促进项目投资试试实施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7、改进知识产权。积极推挤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联合、联营、合作,利用科技资源尊重知识产权,允许以高新技术、发明专利、科研成果作价入股,发展不同层次和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 8、维护合法权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完善企业章程,规范企业管理。积极引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等机构,建立健全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收益分配机制,依法依规维护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收益和正当收益。 9、建立考评机制。建立和完善投资环境评价和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价投资环境。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纳入街办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通过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先进街办、部门予以通报表彰,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排名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10、加强服务指导。将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加快发展动态的监测、研究和分析,定期研究和解决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协调、服务和指导。主动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培训、政策咨询和创业辅导,积极引导混合所有制经济向产业园区聚集和发展,提升投资强度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