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23个社区被命名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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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确定全市和谐示范社区的通知》(市民发〔2015〕249号)文件,命名我区韦曲街道嘉华街社区等23个社区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以创建"和谐社区示范单位"为抓手,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核心,认真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理念,我区社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经社区、街道逐级申报,市、区两级抽查评审,我区23个社区被评为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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