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中心救助国家二级野生动物红腹角雉一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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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2015年12月20日晚18时许,接市动管站通知:长安一居民捡回一只野生动物需要救助"。我中心立即安排了两名动保人员带着笼子驱车前往该区域进行救助。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救助野生动物的地点位于我区我区韦曲街办建材街上塔坡小区。我们动保人员在现场辨认,该动物体长50cm,体重1000g,头及羽冠黑色,羽冠两侧,两眼后上方各具一鲜蓝色肉质角状突,确认为红腹角雉,系国家二级野生动物,无外伤,健康状况良好,经与当事人凤某谈话得知:"在12月19日,他与家人去柞水上山游玩时,在一山路边发现有村民携带该动物,经过他与该村民商量就将动物带回家中,随后及时联系到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进行救助"。动保人员屈新宽对救助野生动物的凤某行为进行了表扬,随后经请示市动管站后,送至陕西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此次救助,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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