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111项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区政务服务中心积极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并按照通知要求,于 9月底前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到位,实现了多部门"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日前,人口计生局、民宗局2个行政审批单位已正式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原进驻的21家行政审批单位也按照《长安区各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汇总表》要求,逐步将相关业务纳入中心办理,进驻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截至目前,中心进驻部门28家(其中行政审批单位23家,便民服务单位5家),办理事项111项(其中行政审批类事项88项,便民类事项23项),行政许可事项新增29项。
此外,中心根据便民、高效的原则,对窗口进行了重新划分调整,将行政审批类单位和便民服务类单位分区域集中设置。并建立完善了《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评价制度》、《投诉受理制度》等30余项规章制度,从审批服务流程到人员行为规范,从办件运行到收费管理都做了严格、明确规定。同时,对各窗口服务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行政审批规范有序,确保"服务对象零距离、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行为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