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安监局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
2015年,长安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基础工作,深化专项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立预警机制,切实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为此,长安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
要求各街办、园区,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积极督促指导用人单位革新技术工艺、更新设备设施、使用新型材料、改善卫生条件,加快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区安监局。对于不能按期整改到位且职业危害浓度或强度仍超标的,应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此外要督促指导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体系,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编制好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定期开展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演练。同时,对辖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严重超标、经过治理不能达到规范标准的用人单位,实行专项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预警、密切防范,做好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