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2014年第四季度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进驻政务中心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立足服务宗旨,按照"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理念,结合群众路线整改落实及全市创文工作,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将中心第四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一、 基本情况(一)业务受理情况。10—12月份,中心共受理各项业务8822件,已办结8822件,办结率100%,接待办事群众16620人次,满意率100%。其中,办件量较多的单位有:工商分局3470件,质监分局2279件,民政局2130件,组织部400件。本季度,全区街办便民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事项36394件,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共办理事项50002件。(二)考核评优情况。中心根据部门进驻事项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办件量、服务态度等情况,依据《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服务对象的评议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出了第四季度"优秀窗口单位",分别为工商长安分局、质监长安分局、国税长安分局、地税长安分局;"先进窗口工作者"分别为工商窗口张小红、质监窗口牛战毅、国税窗口张娜、地税窗口刘畅、气象局窗口吕美娟、文体广电窗口刘骁颍、食品药监窗口魏小娥;"党员示范岗"分别为工商窗口郝小娥,民政局窗口闫亚疆,组织部窗口田晓艳,教育局窗口左茹;"学雷锋示范岗"分别为工商窗口袁铭泽、导办台吴巧。 二、主要工作(一)积极推进代办服务。11月21日,中心组织召开了全区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长安区便民服务事项免费代办制度》,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中积极推行代办制和轮流坐班制。截至目前,中心在大厅显著位置设置了代办窗口,配备了3名代办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咨询、填表、打(复)印等代办服务。全区22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589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均设有代办员,为群众办理相关事宜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扎实开展创文工作。一是在服务过程中宣传文明。以LED显示屏、宣传栏、展板、桌牌等为载体,制作各类宣传物件,宣传创文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制定了《西安市长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文明公约》,规范服务用语,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二是在日常管理中争创文明。加强大厅巡查,对窗口工作人员情况进行随时检查,及时制止、纠正不文明或违纪行为。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了解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合理调整窗口布局,规范各种标识标牌,配备了残疾人和婴幼儿用车、医药箱、便民服务箱等便民设施,绿化大厅环境,营造秩序井然、庄重整洁、优美和谐的服务环境。三是在考核评比中践行文明。在窗口工作人员中开展"优秀窗口单位"、"先进窗口工作者"、"为民服务先锋岗"、"学雷锋示范岗"等评比活动,中心内部比学习、比服务、比贡献蔚然成风。(三)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总结。一是做好群众路线的总结工作。12月12日,召开了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回顾,并对活动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二是做好年度目标考核和市考指标的自查工作。对照中心2014年度目标考核和市考指标任务,逐项梳理,认真排查,对工作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补课",形成自查报告2篇。三是做好中心年终工作总结。中心对2014年度的整体工作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材料,对已经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继续巩固和发扬,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不断改进,并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要点。三、存在问题部分进驻单位认识不到位,对窗口授权不充分,存在业务不实和办件量较少问题;个别窗口人员存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下一步,中心将进一步充实窗口业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继续强化作风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的提升服务效能。希望各窗口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