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会
12月13日上午,长安区安监局副局长王红旗主持召开了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上,安监局监督科科长徐昌安通报了长安区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省、市、区安全生产形势,长安区安监局王小健局长安排部署了四季度长安区安全生产工作,并就开展长安区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进行了报告。长安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强调,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市安监局的要求,继续持续不断地对 "打非治违"工作再安排、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予以整治,不留后患,不留死角。需要联合执法予以取缔的,及时报告。
二、会议明确,结合四季度特点,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由消防大队、公安长安分局、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开展消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工地等安全整治工作;
(二)由规划局、建设局负责,开展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长安区重点建设项目在内的所有工地;
(三)由发改委负责,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在年底工业保增长的背景下,更要关注安全生产;
(四)由质监分局负责,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保障压力容器、热力管道等设施的安全运行;
(五)由交警大队、教育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冬季即将来临,下雪路滑,易发生交通事故,重点做好渣土车、校车、单位班车、公交车等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坚决遏制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行为;
(六)拆迁办负责拆迁工地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经常性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三、创建以"分类分级"管理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为核心的长安区安全生产示范区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当做一次长期、细致的系统工程,扑下身子踏实苦干。逐步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进长安区安全生产监督由事故管理型向风险管理型的升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