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检查鸣犊鑫龙肉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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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本网讯 1月22日,区食药安委办组织质监长安分局、工商长安分局以及鸣犊街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群众举报鸣犊街办郭村的鑫龙肉品厂存在购进病死肉、污水随意排放、随意倾倒废弃料等行为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生产车间内发现50袋原料生猪肉未能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二是成品及原料未离墙离地存放;三是采购验证记录不全;四是污水随意排放。针对以上问题,质监长安分局执法人员将50袋(2500斤)生猪肉现场进行了查封待检,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肉品厂立即停产,修建专用污水排放管道,对以上问题整改合格后方可生产。
通过检查该企业深刻认识到生产加工中存在的问题,表示将立即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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