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长安分局即日起严格落实车辆单双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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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为有效改善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环保长安分局坚决落实市局《关于停驶部分公务用车的通知》(市环办发[2013]9号)文件的要求。从即日起,分局公务用车按照单双号进行出行管理,杜局长指出:
一、各科站要充分认识到应对环境空气质量严峻形式的必要性、紧迫性,严格按照使用安排,落实好车辆停用工作;
二、节假日、双休日和夜间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停放在分局院内,如有工作需要,须经领导批准,并登记后方可使用;
三、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外出办公时,除紧急事件外,1公里以内步行,5公里以内乘公交。在非工作日期间,外出时应优先选择步行、自行车、公交和地铁等环保方式出行,并向周围亲朋好友做好绿色出行宣传工作;
四、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车辆使用安排的,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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