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环保局做好十项监察重点工作推进环境执法
围绕“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底线,规范全县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推进环境保护执法”这一总目标,重点做好十项工作:
1.全面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严格贯彻新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严格规范环境监察工作,明确职责和任务,提高环境监察队伍业务素质,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2.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各相关部门职能落实和三级网格的运行情况。
3.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和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规范环评审批手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4.建立“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一厂一档”环境管理制度及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有效监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有力推进环境执法监管。
5.加强重点污染源日常监管。增加检查频次,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管。
6.查处重点案件和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区域性、敏感性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对未备案、不治理的“渗坑”启动责任追究;组织重点环境问题和污染企业现场调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7.继续开展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聘请环保专家,定期开展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8.继续开展明查暗访专项行动。采取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方式,对各乡(镇)、农场、工业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明查暗访,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9.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按要求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引黄济淀等输水工程沿线及涉水企业环境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畜禽养殖企业环评审批、“三同时”执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0.做好行政执法后督察和稽查。结合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对环境行政命令、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对各监察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切实加强环境执法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