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三措并举加强信访监督
今年以来,安平县纪委对信访反映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发放信访监督文书、进行信访监督谈话和健全信访监督档案等措施积极实施信访监督,做到早预防、常警示、治未病。
发放信访监督文书,做到早预防。一是信访质询书。对信访举报无具体线索的信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向被举报人发放“信访质询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情况说明。二是整改督办书。对一些已经发生且带有局部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采取下发“整改督办书”的形式,限期整改。三是信访信息建议书。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信访问题,及时以“信访信息建议书”的形式,上报县委、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进行信访监督谈话,做到常警示。一是个别提醒谈话。对有违纪苗头党员干部,及时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指出问题、询问情况、提出要求,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二是集体警示谈话。对部门领导班子有集体轻微违纪行为或班子内部连续出现多名成员有轻微违纪苗头,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召开专门会议对部门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警示谈话。三是信访诫勉谈话。对群众举报反映经查实确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只需做出相应处理、限期改正的党员干部,由县纪委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健全信访监督档案,做到重利用。一是健全信访监督档案。将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以及民主评廉述廉的情况,逐人留底存档。二是为廉政谈话提供依据。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前,根据信访监督档案有针对性地指出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督促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及时改正缺点。三是为干部提拨把关。在干部提拔调整前,及时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实事求是地提供拟提拔党员干部在信访反映中所存在的问题、纠正错误的态度等情况,使组织部门在干部使用工作上提高准确性,防止带病提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