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六项举措推进阳光低保
张家口新闻网讯(记者 林琴 田爱合)近日,市民政局制订出台了《张家口市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以六项措施全面推进我市阳光低保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低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建立和完善低保诚信制度。采用“两书两表”加强低保诚信,乡镇(街道)与申请人签订《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并同意核查承诺书(授权书)》,如实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经审核不实的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不良档案,2年内不予受理。 审核通过的发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通知书》。
执行低保公开公示制度。 公示做到“三统一、三覆盖、四公开”,即统一公示形式、统一公示文本、统一公示时间,公示覆盖县级民政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监督电话。
开展低保普查和重新认定工作。对原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对享保5年以上的对象重新认定,并做到“四见面”,即:与保障对象本人见面、与街坊邻居见面、与社保部门见面、与打工单位见面。
继续推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 (居) 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严格管控低保经办人员和村 (居) 干部近亲属低保办理工作, 并对他们给予重点备案、 重点审核、 重点监督。 对违规办理的给予严肃处理, 情节严重的, 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或法律处理。
全面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指导各县区按照《张家口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要求,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通过公安、住房、工商、人社、金融等部门,调取低保对象户籍、拥有车辆及房屋和领取工商执照从事经营、领取退休金等相关信息, 从多方面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增强认定低保对象的能力。
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多种形式宣传阳光低保政策,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监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