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改革关于提升衡水市项目建设水平的思考
衡水市发改委 赵兵 衡水学院 路美弄
发展与改革开栏话:
改革的号角催人奋进,发展的强音振奋人心。在全市上下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热潮下,由衡水市发改委、衡水日报社联合主办的“发展与改革”专栏与读者见面了。近年来,市发改委作为全市综合经济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改工作职责,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服务发展、推进改革,力促全市经济绿色崛起、跨越赶超。众所周知,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描绘“十三五”蓝图的重要一年,为使“十三五”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市发改委作为规划编制部门,自去年以来,开始着手研究重大课题,目前已初步完成12个。同时,为把“十三五”规划编制成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的科学规划,坚持开门编规划,开展“聚焦‘十三五’,绘就新蓝图”有奖征文活动,向社会广泛征集研究课题。“发展与改革”专栏将摘登部分重大调研课题,刊发社会获奖征文,探索发展改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展示经济发展新动态,努力使之成为宣传政策的窗口,信息交流的平台,服务基层的载体。
项目建设不仅是投资增长的有效载体,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引擎。为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全市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发展优势,提出提升项目建设水平的对策建议,认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用战略思维谋划项目、用更大的力度推进项目、用务实的举措实施项目,努力实现重大项目建设的新突破。
以项目谋划为核心 加快产业优化升级
项目谋划是保持投资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条件。谋划项目,既要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技术水平和产业组合方式等优势,更要注重“潜在优势”的发掘和“战略优势”的培养。根据衡水现有基础和实际,着重加强基础设施和主导产业项目谋划。
基础设施方面——抢抓京津冀交通设施一体化发展机遇,围绕京衡、津衡、石衡三大交通廊道,重点谋划一批城际铁路、高速公路项目,打造衡水、京、津、石一小时交通圈。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和改善群众生活质量,谋划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重点推进衡水机场、通用机场、城际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
主导产业方面——围绕现有特色产业基础,加大整合力度,加快提升步伐,塑造“6+3”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收入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
交通工程设施及装备制造业:依托“工程橡胶产业制造基地”和“公铁交通配套产品铸造基地”,引导核心骨干企业和关联企业加速集聚,壮大产业规模。加强与国内外产业巨头战略合作,引进大企业、大项目落户衡水。重点谋划钢结构桥梁、交通道路设施、交通工程装备项目。
物料输储设施及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成套装备,促进产品向上下游延伸,实现由物料储输设施为主向物料储输装备为主转变。加快实施油气输储领域拓展、产业链整合延伸和关键技术协同攻关三大工程,迅速扩展发展领域,全面提升产业层次水平。重点谋划物料储输设施、输送装备项目。
电力通讯设施及装备制造业:依托良好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优势,加快建立产业、企业发展联盟,实施差别化的产品生产策略,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发挥已有产业链条优势,实施重点招商、整体招商,加快引进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重点谋划配电设施、供电设备、发电设施及通信终端项目。
节能环保及新能源产业:结合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由产业链低端向产业链高端跨越,推进节能装备升级换代、环保装备效能提升、新能源产业领域拓展和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完善,实现节能环保和新能源产业提档升级。重点谋划节能装备、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项目。
功能材料及制品制造业:依托雄厚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优势,向先进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制品方向升级,加快形成多类型、广领域的功能材料及制品产业发展体系。重点谋划新型化工材料、高端橡塑材料、高档玻璃钢复合材料项目。
食品及生物制品制造业:依托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围绕现代生物发酵、果蔬及植物蛋白加工、畜禽屠宰及肉制品加工、粮油精深加工、乳制品加工等领域,加强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等单位合作力度,积极承接引进京津食品转移企业。重点谋划方便休闲食品、营养保健食品、绿色有机食品、生物工程食品、高端生物制品等项目。
现代农业: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土地流转为抓手,坚定不移发展规模农业、法人农业、科技农业。重点谋划节水技术推广、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项目。
现代物流业:着眼于建设京津冀区域交通物流枢纽城市,在高速、铁路沿线谋划一批内陆港、物流项目,建设具有采购、包装、仓储、区域配送、分拨功能的物流集散、交通枢纽型物流中心。依托丝网、皮毛等特色产业基础,谋划一批特色产业物流基地;结合农产品基地建设,谋划一批果蔬物流园区。
旅游休闲业:依托生态优势、教育优势和人文优势,重点谋划以生态休闲为龙头,农业休闲观光、人文历史、民俗文化相结合的组合旅游项目;以景区功能为基础,观光、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旅游项目;以节庆活动、大型会议、体育赛事为主的会展赛事旅游项目;以体验生产过程、了解制造工艺、熟悉产品功能为主的工业旅游项目。
以机制建设为抓手 加大前期推进力度
健全项目评估论证机制。一方面,明晰评估论证重点。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及省、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符合重大产业布局;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投资强度、容积率必须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标准及要求;项目必须对拉动经济发展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具有积极带动作用,项目单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保证区域能耗增量和排污总量控制在下达指标范围内,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标准。另一方面,创新评估论证方式。成立评估咨询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和项目相关专家共同组成,成员熟悉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省情、市情,掌握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发展方向。
建立合理指标体系,评估指标包括投资主体基本情况,项目概况,项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情况;规划、用地情况;环境容量、生态影响情况;投资强度、容积率、投入产出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情况等。完善评估论证程序,首先由相关部门根据产业政策和规划,对项目产业政策准入、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土地使用条件、规划指标、环境影响、税收贡献等情况进行初审;然后由评估咨询委员会按照项目产业政策、装备水平、科技含量、市场前景、投资额、投资强度、容积率、建设期限、综合效益、安全稳定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出具评估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并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未通过论证项目,不允许建设。
创新项目招商引资机制。精准招商。认真总结“百家央企进河北”和“省属企业进衡水”等一系列招商引资活动的有效做法,在招商和选商的前提下,坚持高点起步,注重投资强度、经济效益、带动作用,把眼光瞄准跨国公司、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定向定靶招商,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利税贡献多、带动作用强的特大项目;产业链招商。按照集群化、链式化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依托我市产业基础,着力引进上下游配套、产业链纵向延伸的关联项目,努力引进一批具有区域品牌性质的集群产业项目;常态化招商。突出高层招商,通过各种渠道与大企业高层建立联系,捕捉有价值的高层次招商信息。注重以商招商,发挥商会、协会的作用,强化协会招商引资职能。突出企业招商主体地位,鼓励企业上新项目、建新企业,配合企业全力招引关联企业。
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前期推进部门联络制度、联动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各部门应设立项目联络员,及时将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级反映,由相关领导和部门协调解决,确保项目前期工作顺利推进。相关部门按照“合并审批、并联审批、规范报件、缩减时限、公开透明”要求,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联合审批,提高效率,节约时间。定期召开推进项目前期联席会议,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推进项目审报代办机制。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集中培训、集中办公,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市审批权限内的投资项目,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一窗对外、协调相关、全程督办、限时办结、无偿服务”的要求,由代办服务中心代办从企业注册、投资立项、规划、建设直至投产运营等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市审批权限外须由国家和省审批的投资项目,受投资者委托,由代办服务中心,按照“协调相关、无偿服务”的要求,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项目预审。并明确专人全程负责国家或省项目审批文件办理,待办理完毕后,由代办中心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环节审批手续。代办中心同时具有向投资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务信息咨询服务、介绍我市投资优惠政策的义务。在项目审批代办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予以提拔重用,提高代办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资源环境为保障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
优化要素资源配置。着力***土地瓶颈制约。在积极争取上级用地指标的基础上,重点在现有资源整合挖潜上下功夫,加大闲散土地整治力度,已下达用地指标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报批手续,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收回土地指标;已下达指标圈而不建的,相应扣减所在县市区下年度土地分配指标;对多占少建,两年内未能达到容积率要求的,按比例扣减所在县市区下年度土地分配指标;对土建工程达到容积率要求,厂房闲置一年以上的,相应扣减所在县市区下年度土地分配指标。积极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提高投资强度和容积率,省级园区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项目容积率不低于0.8,建筑系数不低于35%。全力化解融资瓶颈。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扶持资金、投资引导基金,优先用于重点项目;积极开展政银企融资联谊,邀请金融机构提前介入重大项目的评估论证,帮助研究融资方案;加强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加快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公司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企业上市,鼓励社会注资,大力引进境外、省外股份制金融单位在我市建立分支机构,为企业搭建多种切实可行的融资平台;解决人才和劳动力短缺矛盾。挖掘本地闲置劳动力资源,激发就业热情;拓展劳务合作,加强与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公司合作,开展校企合作办学;构建职业技术教育网络,根据项目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确保外来技术人员和务工人员招得进,留得住。
搭建项目园区建设平台。园区规划要有前瞻性。为进一步适应跨越赶超新形势,在建设工业园区(或开发区)时,结合区域和产业特点,聘请有经验、高水平的专家机构,对所建园区进一步评估、规划和提升,切实提高园区对重点项目的承载能力;园区要与城区对接。市工业新区要与主城区对接,衡德工业园要与德州市对接,各县市区工业园区要与县城城区对接,在建设重点项目的同时,做大做强城区。加快园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采取政府、企业、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打造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前景良好的项目建设平台。学习外地先进地区的成功做法,加大对重点园区的政策扶持力度。园区产业要清晰突出。提高园区专业化水平,制定长远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和产业布局,按照产业类别摆放项目。依托园内核心企业,积极谋划产业关联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实现集约集聚发展。每个园区根据自己实际,制定准入制度,提高企业规模门槛,禁止投资过小、污染严重、浪费资源的项目进入。
改善项目服务环境。项目实行分包负责制。重点项目全面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实行“五位一体”分包责任制,一个项目、一名市县领导、一个市县部门、一个公检法单位、一个金融机构,全程实行“保姆式”服务,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创优服务环境。对重点项目实行挂牌保护,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纪检监察部门对承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经济环境的行为,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坚持对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涉及到的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配套条件,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营造舆论氛围。加大对重点项目宣传力度,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开辟专栏,及时报道项目先进典型,对妨碍项目推进的环境问题公开曝光,营造“大上项目是功臣、扰乱项目是罪人”浓厚氛围。
加强项目协调督导。对重点项目坚持分阶段、分层次、多形式调度制度和月通报、季调度、半年拉练、年底考核制度,以制度促进度,以制度明责任。进一步提高项目调度精准度,突出专业指导,实现定向突破,结合产业基础特征和优化升级方向,每月明确一个专题,定向研究某个产业如何发展或某些项目如何推进。将重点项目推进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每月将项目进展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市、县项目管理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办公,***项目进度、掌握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订限期解决方案,确保项目按节点计划顺利推进。健全和完善“三个二”项目推进机制,全市每年举办两次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两次集中招商签约活动、两次重点项目观摩拉练活动,通过开工督导、集中签约、观摩点评、综合排队、媒体公布,进一步浓厚项目建设氛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以考核评价为手段 提升项目质量效益
项目评价是指对竣工项目的立项、实施直到投产运营全过程的投资活动进行总结评价,对投资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综合评估,从而作为判别项目投资目标实现程度的一种方法。通过项目后评价,可以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及生产运营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升项目质量和效益的目的。
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为使项目后评价工作能有效实施,公正、科学的反映项目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编制项目后评价报告,供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和结果应用。
完善项目评价指标。评价项目目标。在项目后评价中,目标评价主要是针对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成败原因,讨论项目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合理。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装备水平、生产工艺、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评价项目前期。前期评价主要是针对项目前期手续是否齐备、跑办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综合评判。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是否履行备案(核准、审批)程序,是否符合建设、土地、规划要求,节能、环保预期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等;评价项目进度。进度评价主要是针对项目建设时间和进度进行评判。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期开工、按期投产,建设节点是否按期完成。
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好的项目,在今后土地、资金支持上优先考虑,重点扶持。对圈而不建,进度严重滞后,迟迟不能投产的项目,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追回享有的重点项目各项优惠。对投产项目多,评价结果好的县市区,在重点项目编列,土地、资金分配时重点倾斜;对投产项目少,评价结果差的县市区,在重点项目编列,土地、资金分配时,予以扣分减项,在专项工作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