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8月29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刚、副主任刘永军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志刚、王云英、李建刚、崔建发,秘书长田振东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吕志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夏国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晶宇,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工作规程》;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衡水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至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衡水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及市财政总决算和2017年财政预算1至6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