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专项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法治枣强建设,打造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枣强,为实现枣强全面提升、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把“六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近日,枣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份至9月份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首先制定了《枣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分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监督、依法行政宣传培训等5个方面,各项标准都量化打分,满分100分。活动明确了创建、自评、审查、批准、奖励、撤销等6个步骤。在创建、自评、审查阶段要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在批准阶段县政府法制办根据公示情况,提出拟确定为“枣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名单,报请县政府批准核定“枣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示范单位”有效期为两年,第三年继续参与创建活动;在奖励阶段,对符合创建标准的颁发“枣强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牌匾;对于出现乱作为、不作为等现象的单位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对于营造法治氛围、打造法治环境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