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秦皇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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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2019年1月22日市政协十三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按照《秦皇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有关要求,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决定:
市政协办公厅更名为市政协办公室;
市政协农业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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