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启动
我市城乡居民2018年度参保缴费工作近日启动。会议明确了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和缴费时限。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管理体制和制度政策整合一年来,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净增30万余人。
据悉,今年参保对象为:凡取得本市户籍包括取得本市居住证明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在校生及全日制研究生等,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我市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基金保障能力。个人缴费标准在2017年每人每年160元标准上提高至180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等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按政策予以资助。各县(市、区)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17年12月20日结束。相关参保业务可详询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