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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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南市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我市首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犯罪嫌疑人田某从2011年下半年始至2013年8月期间,利用互联网浏览贴吧与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卖家联系,通过转账的方式以每条0.5元的价格购买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姓名、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咨询过哪些产品等),然后根据购买来的个人信息打电话推销保健品、收藏品等,非法获利2万余元。田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南市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向南市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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