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加强干部督查考核增强工作执行力
和合承德网讯(高文艺、石蕾)兴隆县县委把督查考核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将督查工作和领导班子、干部考核有机结合,把日常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以加强日常考核的方式促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增强了工作执行力。
强化督导促落实。围绕全局督大事。对省市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目标任务分解,适时进行督导考核。突出中心督重事。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重点建设项目、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落实批示督要事。对领导批示交办单及现场办公会督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周进行调研总结。关注民生督实事。年初确定的民心工程、六城同创等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紧扣热点督难事。对县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代表、委员的提案、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严格考核抓实效。详细制定督考办法。每年年初为突出考核重点,将被考核单位按照承担县委、县政府任务侧重进行序列划分,并将省市县重点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并加大分值权重。完善督查制度,实行“日督查、周考核、月推进”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每周对全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部门“一把手”工作动态进行汇总,在微信平台以信息形式通报全县。每月针对所督办的内容分类分项进行汇总,对相关工作未及时落实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曝光,以推动工作落实。及时公开考核细则。一方面为年终考核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另一方面使被考核单位的考核项目及内容全面公开,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加大日常督导力度。督导就是直奔问题而去,深入实地,直指问题关键。及时反馈报告。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督考办予以审核,全面真实、实事求是反映落实情况。
严肃问责动真格。督办过程中明确三项要求,一是严格时限要求。二是严明办理要求。三是明确责任主体。督办事项以牵头单位为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调度相关事项。结合具体督考工作,县委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责任建设的意见》等追责依据。对首次未落实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第二次未落实工作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予以诫勉谈话。对第三次未落实工作且对县委、县政府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请县委予以调整、停职或免职处理。
结果运用激活力。督考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实行考核加分、扣分制,年终算总账。督考结果与干部考核相结合。督办事项完成情况直接与单位部门责任领导的考评挂钩,将督考结果情况报县委组织部作为考核人事的主要依据之一。督考结果与干部选任相结合。县委对工作不称职、任务不落实、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工作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干部提拔使用,真正使有为的干部有地位,实干的干部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