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工商局召开规范家电售后安装服务行为行政约谈会
根据晋州市消协今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市涉及家用电器售后服务投诉16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50%,其中热水器、空调、燃气灶具等商品投诉成为了消费热点,消费者的意见日益增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家电市场售后安装服务经营行为,维护家电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7月26日,晋州市工商局召集全市30余家大中型家电经销单位和售后维修、安装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行政约谈。
行政约谈会上首先宣读了《石家庄市工商局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开展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方法步骤及整治重点内容。同时,就进一步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不得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家电经销商是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对涉及到售后安装的商品,家电经销商要在商品销售区设立安装材料和零配件实物的展示柜台,要标明配件的生产厂家、厂址、规格、型号、商标等产品信息,并实行明码标价,告知消费者在安装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安装材料、零配件的种类、规格、数量以及可能产生的费用,方便消费者客观、真实地了解商品的全部情况。
二是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家电经销商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该展示的配件必须展示,该告知消费者除购买商品之外还要产生安装费用的必须告知;承诺售后安装的商家、厂家,售后服务部门要公平对待消费自行采购配件,在消费者采购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装材料和零配件后,要给予安装,取消类似“不承担三包责任”,“出了问题与厂家无关”等霸王条款。
三是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单位要明确相关责任。各大超市、家电经销门市要对各自的售后安装服务人员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问责制度。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合理、规范的安装、维修服务。坚决杜绝服务差、乱收费、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人员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同时,会议还要求被约谈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规范商品售后安装服务行为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自查自纠、对比整改,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参加行政约谈会议的各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单位负责人分别在行政约谈会议记录上签了字;晋州市信誉楼商厦家电经销专柜负责人、晋州市红绿兰广播电视维修站负责人分别在行政约谈会上进行了公开售后服务承诺。
201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