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工商局开展三员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和合承德网)
和合承德网记者 马国臣 通讯员 于凤禄
市工商局开展当服务员、守护员、协调员“三员”活动,负责全市10万多户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一年来查处近6万件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消费纠纷近9000件。前不久,该局获得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当好企业发展的“服务员”
为了让更多的市场主体“进得来”、“留得下”、“落得住”、“做得强”,市工商局先后出台4个文件28条具体措施,促进市场主体增量发展。为培育市场主体,采取了“七打破”措施,即打破现行登记材料文书形式,打破名称必须与经营范围一致的规定,打破现行企业集团设立条件,打破现有市、县公司登记级别管辖,打破个体工商户辖区基层分局登记制度,打破现行年检制度,打破现行行政审批程序,营造宽松的准入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达到了10.9万户,同比增长9%。“板城”、“山庄”、“四海”、“怡达”商标先后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当好经济发展的“守护员”
“露露”这一中国驰名商标的使用曾非常混乱,市场仿冒产品多达10余种。2012年,市工商局派人深入企业调研30余人次,推动政府召开专题会议3次,先后致函10多个省、市工商局,请求帮助清理市场,同时函告被授权的7家企业停止侵权行为。还派专人多次协助露露到曾经被露露集团授权的企业做善后事宜,解决了7家企业的侵权问题。另一方面,充分运用商标权保护职能,清理规范市场,查处仿冒品牌10种,终于使“露露”商标得到有效的保护。在开展餐饮行业“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中,立案查处“霸王条款”案件154件,解决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餐饮企业禁带酒水、最低消费、有偿提供消毒餐具等问题。
当好消费者维权的“协调员”
该局首创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会两站”工作模式推广到全国;构建起内部整合、外部联合多部门的“大消保”模式;联合司法部门成立了“消费维权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与法院衔接,与消协一起共同在“合议庭”解决消费纠纷;与仲裁部门对接,帮助协调、转办;在商场、超市、市场深入开展“投诉不出门”活动,为双百购物广场调解纠纷6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