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四种监察方式提升执法监察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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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乔溪,通讯员祝飞、陈东风)市安监局监察支队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采取四种监察方式提升执法监察效能,使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在找准企业安全隐患,提升安监队伍素质的同时,采取四种监察方式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即常规执法监察,按照《年初执法计划》和“风险优先监察”的原则,集中力量对相关企业实施定期或重复执法监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敏感时期监察,在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和重点季节、重点地区,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执法工作,确保重点敏感时段的安全;特色监察,“点穴式”、“集中式”、“观摩式”等执法监察过程中,对行政许可、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生产工艺、安全设施等各方面进行系统检查;针对性监察,对于前期执法监察中,查出的违法行为,已经下达了《限期整改责令书》,是否得到按时整改,进行***监察,如果违法行为未按时整改,将依法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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