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的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政风行风,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发展环境。
二、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各单位优化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评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力加强单位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按照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单位的标准,规范我局行为,完善运行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努力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问题;公开行政权力,建立健全权力运作中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制度,努力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重点落实集中供暖、农民工工资兑现、公开招投标等问题;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制定措施、改进工作;坚决纠正社会关注的、带有行业特点的不正之风;落实纠风工作新要求,切实维护居民、农民工的利益。
(三)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政策法规、权力事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工作流程;整改工作人员态度冷硬横、办事“马拉松”、违规审批等突出问题的效果。
(四)严格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行政、执法、服务行为,整治执法人员态度粗暴、随意裁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服务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相应的责任制度。
(五)建立政风行风建设机制,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落实。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建立完善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将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局总体水平的提高。
三、评议方法
民主评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一)群众问卷评议。群众问卷评议每年组织一次,结合我局实际,重点搞好评议中层干部。
(二)工作考核。对承诺践诺、阳光服务、听证质询、监督电话、投诉举报、明察暗访、工作整改以及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等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汇总满意度。总评满意度由群众满意度和工作考核梁部分构成。汇总方法是:年度民主评议总评满意度=年度群众问卷评议满意度×90%+工作考核满意度×5%+综合考核满意度×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股室、单位要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精心组织评议,加强指导,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住建行业是民生特征突出的行业,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热点难点问题较多,要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主动接受评议代表监督评议,及时有效解决住建系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严肃纪律,严格实施。各股室、单位要以好的作风搞好民主评议工作,严明纪律,确保评议操作的公正性。要始终严格遵守各项评议工作纪律,不得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影响正常评议,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评议。正确对待评议结果,求真务实,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