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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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10月24日,抚宁区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6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瑞江,副主任黄悦华、高金峰、刘玉红、杨占起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吕爱国,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卫计局、区城管局、区人社局负责人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组成部门、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关于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将骊郡华府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有关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批准这个报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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