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国税地税联手终结20年各自为政
共管企业可任选其中一家办理联合税务登记
衡水新闻网-衡水晚报讯(于彬)“以前听朋友说办理税务登记证要不停地排队、不停地填表,拿着材料国税、地税两头跑,特别费劲儿。没想到今天这么顺利就拿到了通用的税务登记证,真省事儿。”4日,“五一”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到枣强地税局服务大厅为某公司办税的王亚杰,成为了衡水首位办理国、地税联合税务登记证业务的人员。
我国的税务机关分为国税和地税。因此,由国、地税共管的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证时,需要分别办理税务登记证,使得企业工作人员在办证时需要“两头跑”。从5月1日起,全市国税、地税实行了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全面终结了沿袭20年的“各自为政”。纳税人在国税或地税任一家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即可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套登记资料,一套证件通用,一个识别号管理,一证套印两章,填写一份表格,就可以一次性办理联合税务登记,并获颁盖有国税、地税两部门公章的税务登记证。
这一措施的推行,是衡水国、地税系统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之一,不但可有效解决纳税人“两头跑”、办证时间长、手续重复的问题,还便于纳税人户籍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漏管户。
目前,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包括设立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其他登记业务仍需到国、地税分别办理。国税机关没有管辖权的纯地税户,存在国、地税管辖机构不一致等特殊情况的个别单位,以及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再办理变更登记的,也需分别到国、地税办理。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办理联合税务登记证后,纳税人仍需及时到另一方税务机关办理税种核定、***核定和纳税辅导等业务。纳税人如不及时办理其他相关涉税事项或逃避另一方税务机关管理的,可能会面临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