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森林消防车辆采购A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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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发布时间: 2017-09-04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浩 0312-590802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39号瑞特家园11-3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工0311-83807366 采购预算金额:2200000.00 采购用途 : 森林远程水罐消防车、重型供水车(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本项目的技术、经营资质和供货、销售服务能力; 3代理商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4所投车辆需具有工信部公告; 5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投标人须具备符合要求的 BBB 级以上(含BBB)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9须具有国家林业机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车载水泵系统、电启动补水泵); 10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下列原件及装订成册的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博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窗口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5、工信部公告;6、2016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9、BBB 级以上信用报告,并在有效期内(一年)10、国家林业机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车载水泵系统、电启动补水泵)。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博泽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3807688 受理质疑电话:0311-83807366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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