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届二十三次会议
4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届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主任马国云、副主任傅金生、刘占军、李彦勇、马进伟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向阳、县政协副主席张云山、县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及县人大机关各委办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县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并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主任马国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马国云在会上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牢记职责,认真履职,直面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常态,以更加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基层一线,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履好职、献好策;同时,此次新任命人员都是县政府各部门的一把手,担负着某一领域的重要职责,要不辱使命,开拓创新,立足新岗位,扎实工作,为灵寿加速发展、赶超进位、绿色崛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