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奖举报设立小金库行为举报者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记者 郭文静 通讯员 梁岩)从市财政局获悉,7月底前,举报人可自愿对我市任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小金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由“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至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资金最高额为10万元。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我市“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受理电话:0319—2132037、0319—2227878。邮箱:xtsxjkzxql@163.com。通讯地址:邢台市郭守敬北路281号财政监督检查局。邮编:054000。举报箱位于市区郭守敬北路281号市财政局大门南侧。(来源: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