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鸟类在乐亭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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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4日发表
近日,唐山市林业局和乐亭县农牧局在乐亭县姜各庄镇九间房,给救治的三只红隼佩戴了环志,并进行了放飞。这次放飞的3只红隼是今年6月被救助的受伤鸟类,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过一个多月的救治和精心护养,现在已经恢复飞行及觅食能力,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
乐亭县濒临渤海湾,有百余公里的海岸线与广阔的潮间带,作为我国三大鸟道之一,是野生鸟类迁徙线上重要的落脚点,也是多种鸟类生息繁衍的重点区域,每年都有部分迁徙野生鸟类因受伤而滞留在乐亭沿海。为保护这些受伤的野生鸟类,这县农牧局将野生鸟类救治作为野生鸟类保护工作的一项重点,同秦皇岛野生动物救治中心、大清河野生动物救助站密切配合,对发现的受伤受困的候鸟及时展开救治放飞。今年以来,这县已成功救治国家及省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大天鹅、红隼、斑头雁等10多只,一般保护野生鸟类池鹭、夜鹰等40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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