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编办严把三关制定完成党政部门三定规定
一是严把基础关。严格按照2002年党政机构改革、2010年和2015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印发的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主要职责,特别是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机构改革方案》涉及的职责调整为基础,组织全区党政部门制定“三定”规定,确保党政部门“三定”规定拟订有章可循。
二是严把增减关。严格按照近年来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有关文件赋予的新职责为增项,以近年来***、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或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划出的职责为减项,做好权力事项“增减”工作,确保职责职权不落项。
三是严把参照关。严格按照中央有关部委、省直、市直有关部门的“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作为重要参照,不求部门一一对应,力求职责上下对口,通过参照上级“三定”规定,确保部门厘清职能交叉,理顺工作职责。目前,山海关区党政部门“三定”规定已全部制定完成。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版权所有 冀ICP备字06016263-1号 冀公网安备 130****2002246号网站标识码:1300000013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