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区全面推行路长制
6月以来,邯山区率先实行“路长制”,制定了《邯山区建设“四好公路”、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县乡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走出了一条公路养护管理新路子。
邯山区政府设立总路长、副总路长。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路长由区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在推行“路长制”过程中,该区合理划定交通运输部门和各乡镇公路养护管理界线,区交通运输局设立国省干线路长、分路长和县乡公路路长、分路长。国省干线和县乡公路路长负责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对公路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禁烧、大气污染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各乡镇(园区)政府设立县乡公路路长、分路长。同时,区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园区)均下设路段长,负责县乡公路日常管理和巡查。
“路长制”实施以来,该区扎实开展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档升级工作,共清除路肩杂草360公里,清除林带杂草、树枝35公里;修整路肩、边沟、边坡120公里,修剪绿化带80公里;公路清扫车、洒水车每日上路作业4次,洒水降尘,清扫路面。同时,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立“养护管养界牌”,明确各乡镇和交通运输局承担的管养路段;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压实管养责任,强化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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