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居民生活管道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本报讯(记者佘志娟通讯员赵国毅)11月27日上午,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主城区居民生活管道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这是我市在实施阶梯电价、阶 梯水价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又一举措。消费者、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专家学者、人大政协和政府部门人员在内的25名听证会参加人出席,部分消费者 代表参加旁听。
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启动了建立主城区居民管道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程序。按照保障基本需求与反映资源稀 缺程度相结合、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成本监审结论,参照省内其他地市价格水平,拟定了我市居民阶梯气价听证方 案。
据了解,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 基本生活用气需要;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要;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 的用气部分。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二档气价按照合理补偿成 本、取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与第一档保持1.2倍的比价;第三档气价按照充分体现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抑制过度消费的原则制定,价格水平与第一 档气保持1.5倍的比价,最高气价原则上不超过非居民用气价格。实施范围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 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根据实际情况妥善研究解决办法。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 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及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合表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此外,居民生活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年度用气量未达到阶梯气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就市发改委拟定的听证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拟定方案应进一步细化,比如多人口家庭增加气量额度、低收入群体的优惠政 策等,使具体措施更具操作性;天然气企业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天然气置换工作,定期进行年检,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