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出台提升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实施意见
近日,张家口市公安局围绕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法律素质和实战能力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执法能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加强全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张家口市公安执法队伍履职能力提供制度遵循。
《意见》从落实“执法主体素质高、执法制度落实好、执法办案过错少”三项目标任务为前提,以“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强化单位民警自学、加强新警法律培训、定期开展专门培训、统筹多种培训方式”五项具体措施为抓手,对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能力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在“结果应用”中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执法资格等级高的民警;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民警,发资料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民警可以记功奖励等一系列奖励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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