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安监局办事流程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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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8月03日发表
1、申报材料:
(1)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登记表(一式2份,电子版一份);
(2)安全评价报告及整改意见确认书;
(3)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4)事故应急救援;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办理程序:
东光县安监局受理,沧州市安监局审核同意后备案。
3、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4、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5、办理窗口及地址:东光县安监局办公室
6、承办科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7、详情咨询电话:0317-769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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