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3个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意见
本报讯(通讯员刘静洁 刘燕)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近日,市委3个巡察组向十二届市委第四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4月9日到6月5日,市委第一至第三巡察组分别对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业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6个市直部门党组织及其下属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期间,共个别谈话284人,调阅资料7598份,受理来电、来信、来访7件(次、人),约谈100人,明察暗访32次。共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方面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294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59件。8月3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各巡察组汇报,对各巡察组取得的进步给予了肯定,对各组巡察报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8月21日,市委书记孟祥伟在第四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上批示,要求立即整改,举一反三。
市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及******系列***精神,多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四个意识”树得不牢,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党建工作弱化情况依然没有明显改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财务纪律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和自查自纠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组织推动工作不力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委巡察办负责同志强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巡察整改责任体系,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要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整改不力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反馈意见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对巡察反馈意见,虚心诚恳接受,照单全部接收。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拉出清单、细化措施,从严从实从快抓好问题整改,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解决问题、固化成果,倒逼改革、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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